嵊泗中学2013年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章程
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订我校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章程。
一、特长生招生名额
田径项目体育特长生3名。
二、体育特长生(简称特长生)报名条件
1.招生范围
参加嵊泗片高中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生。
2.综合素质要求
德、智、体诸方面表现优秀,综合素质等第达到3A2P及以上,其中“品德素养”必须为A,每学期体育成绩良好及以上。
3.专项水平要求
考生在初中三年内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取得突出成绩(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第一名、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前六名)。
三、特长生的专业要求及赋分细则
(男栏高91.4厘米,女子栏高84厘米。标枪男女均为500克。铅球男5公斤,女4公斤)
四、报名办法与测试时间
特长生报名时,需如实填写舟山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报名表1份,每位考生最多可报二个测试项目,各初中学校把本校的特长生报名表在5月27日前统一上交到我校教务处,并提供本校报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证书,联系人:姚老师,联系电话:13967222908(662908)。经我校审核,符合条件者持学生证于2013年6月2日下午2:30到嵊泗中学田径场参加测试。
五、录取办法
考生参加完测试项目,只要有一个项目达到测试最低标准即可参加预录取,若两个测试项目成绩均达到测试标准的,以较高成绩作为最终的测试成绩,并当场予以公布。特长生按田径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,但中考成绩(总分2)在嵊泗录取区域考生中须不低于310名。若录取不足,计划自动放弃,特长生一旦被正式录取,与计划生同等待遇。
六、附则
本办法由嵊泗中学教务处负责解释,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。
浙江省嵊泗中学
2013年5月16日